——对武汉大学等四所部属高校调研综述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放管服”政策,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提升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加强与兄弟高校的交流,了解在汉部属高校在招标采购工作中的新办法、好举措,我校招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揭辉主任的带领下,于2018年5月中上旬分别赴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和中南财政政法大学进行调研,就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方式、评审专家抽取方式以及工程项目采购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5月3日上午,揭辉主任带领招标办工作人员和财务处的谢祎龙副处长一行9人赴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调研、交流。目前,武汉大学采购项目按政府采购与非政府采购、科研类与非科研类、集中采购目录内与目录外、政府采购限额以上与政府采购限额以下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成效突出。采购方式、评分办法与采购效果相匹配,效果明显。小额项目用户单位分散采购;中额项目引进平台快速采购;大额项目(政府采购限额以上)委托代理机构采购。政府采购科研类项目及政府限额以下的项目评审专家使用校内专家库;委托采购项目如在招标代理平台进行采购,要求使用财政部或省财政厅的专家库,如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则使用资源中心的专家库。所有采购项目资料存档规范、透明。
5月7日下午,曹慧东副主任带领招标办工作人员一行6人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就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和内控机制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限额以上200万以下项目的采购与招标,使用校内专家库。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内由设备处负责;目录外限额以下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200万以上非科研仪器设备项目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采购。中心人员配备较齐全,校内采购规章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内控落实到位。
5月8日上午,揭辉主任一行9人赴华中科技大学调研。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宋象军主任重点就学校采购组织架构、信息化建设、专家抽取方面的问题与我办进行了详细交流。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在专家规范抽取、电商品台对接方面成绩突出。中心的工作职责是执行采购任务,采购管理和项目论证等工作由校财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校内小额分散采购率先引进“阳光公采”电商平台进行,可与财务对接直接报账,方面快捷;2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和非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校内组织采购,其中非科研类项目帅先取得省财政厅专家库抽取资质;200万以上项目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5月18日上午,我办冒着暴雨赶赴中南财政政法大学调研。中南财政政法大学强调“去平台,强管理”,注重对社会代理机构的管理和遴选。小额项目由用户单位分散采购,中额项目引进快速采购平台进行采购,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大额采购委托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驻点组织采购,200万以上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委托代理机构解决省财政厅专家抽取问题。
调研中,兄弟高校同行对我校采购组织架构与运作模式、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管理模式、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用、采购法律制度的宣传与贯彻、敢管敢严的经验与作法,给予肯定与赞许。
通过本月四次调研和交流,对在汉各部属高校招投标相关部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近年来国家采购政策密集出台,相互调研、交流有助于取长补短、提高认识、政策落地落实,推动和促进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合法、合规、阳光、高效开展。
(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