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我办作风与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服务承诺事项。
一.实行办事信息公开。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网(http://www.sz2500dfky.com)公开国资办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办事流程及有关政策法规。
二.实行来电、来信、来访首问责任制。对来电、来信及来本单位办事的校内外人员,若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认真负责地处理有关事宜;若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说明情况并介绍至相关经办人或部门办理;若经办人不在,则问明事由,做好纪录,而后交经办人处理,决不搪塞、推诿。
三.实行主辅岗工作制度。为了方便师生,提高办事效率,在本单位职员之间合理设置主辅岗位。主岗责任人因故缺岗时,必须提前向辅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接。因特殊原因来不及交接的,辅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并与主岗责任人及时沟通,重要事项要登记备案,且对所办理事项的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学校国有资产的报废、报损等处置工作,在材料手续齐全的条件下,从处置单到本单位之日起计算,1个月内办结。对学校国有资产家具类、图书类的验收,采取现场办工的方式,随到随办。
五.对学校国有资产的调拨、转让、捐赠等工作,国资办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共同处理,以达到资产有效利用,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
六.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做到急事急办。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事项,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延期。
七.承诺优质高效服务。在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的同时,积极、主动、热情地为广大教职工提供周到的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八.承诺勤政廉洁服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规定,做到公正廉洁、勤政文明、务实高效的职能部门。
九. 服务承诺监督小组以国资办主任罗晓功(电话:67868405)为组长、副主任周政华(电话:67862881)为副组长,监督服务承诺工作执行情况,同时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