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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5】264号)的补充说明

校内各单位:

  根据政府集中采购最新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流程,经与项目主管部门商议,现对《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5】264号)的“五、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流程”修改如下:

五、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流程

(一)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流程

1.用户单位在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的“资料下载”中下载“华中师范大学采购项目委托书”。

2.用户单位填写项目预算、经费来源、购买的设备清单和配置等内容后,经相关各个部门论证、审批、盖章后交至招标办119室。填写的采购配置只能在财政部制定的采购配置清单(可在“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中下载)中选择。

3.招标办将汇总的采购信息上报财政部的“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等待国采中心受理、采购。

4.采购结束后,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请用户单位联系设备处206室签订供货合同。

5.成交供应商和用户单位联系供货事宜,用户单位收货、验收。

(二)协议供货工作流程

1.用户单位登录国采中心的官方网站: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

2.在页面左侧“采购通道”中选择协议供货的类别,查询采购配置和价格,联系供应商核对货源和送货时间(操作流程在“招标采购网”http://zb.ccnu.edu.cn/中下载)。

3.用户单位在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的“资料下载”中下载“华中师范大学采购项目委托书”。

4.用户单位填写项目预算、经费来源、设备采购清单、配置、价格、选择的供应商等内容后,经相关各个部门论证、审批、盖章后交至招标办119室。

5.招标办填报国采中心http://www.zycg.gov.cn/的协议供货系统,等待供应商备货。

6.供应商确认成交信息后,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请用户单位联系设备处206室签订供货合同。

7.成交供应商和用户单位联系供货事宜,用户单位收货、验收。

(三)网上竞价工作流程

1.用户单位在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的“资料下载”中下载“华中师范大学采购项目委托书”。

2.用户单位填写项目预算、经费来源、购买的设备清单、配置以及对供应商资质、售后服务的要求等内容后,经相关各个部门论证、审批、盖章后交至招标办119室。

3.招标办填报国采中心http://www.zycg.gov.cn/的网上竞价系统,等待审核、竞价。

4.竞价结束成交供应商确认后,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请用户单位联系设备处206室签订供货合同。

5.成交供应商和用户单位联系供货事宜,用户单位收货、验收。

(四)单独项目委托和公开招标工作流程

1.用户单位在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的“资料下载”中下载“华中师范大学采购项目委托书”。

2.用户单位填写项目预算、经费来源、购买的设备清单、配置以及对供应商资质、售后服务的要求等内容后,经相关各个部门论证、审批、盖章后交至招标办119室。

3.招标办填报国采中心的“ 项目委托系统”,等待国采中心受理、招标。

4.招标结束中标供应商确认后,请用户单位联系设备处206室签订供货合同。

5.中标供应商和用户单位联系供货事宜,用户单位收货、验收。

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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